云南省信访局是云南省政府直属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处理省内的信访问题。最近,云南省信访局进行了重新组建,新的云南省信访局地址位于昆明市盘龙区滇池路181号,具体交通枢纽有昆明动车站、呈贡机场、昆明火车站等,使公众更便捷地到达。新址总建筑面积近9000平方米,拥有先进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和科学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加强信访工作的咨询和调解,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新组建的信访局将会在加强与其他机构之间的沟通合作、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不断完善信访工作的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2018年11月6日,新组建的云南省信访局在昆明市五华山(原省委省政府信访局)正式挂牌。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访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省信访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新组建的省信访局主要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信来电,接待到省委、省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向有关州市和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综合研判信访信息,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项,提出解决信访问题、完善信访政策的有关意见建议,协调、检查和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等,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规范机构设置,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合力。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的来信,负责处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网上信访”的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地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2.承办党中央、 国务院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其他中央、国家机关、 国家信访局 及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地方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省直党、政、军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省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7.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
乘车线路:可乘61,2,95,69,119,92,54路公交车至文庙站或正义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