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2000年开始实行,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而定。截至2021年,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每月410元。同时,四川省也实行了“居民医保”政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住院、门急诊慢性病及门急诊特殊病种等。
根据《四川省企业职工退休暂行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退休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当年度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以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向其发放养老金。在此规定中并未提及中秋过节费的发放,因此四川企退人员没有中秋过节费。但是,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给予中秋过节费的发放,这需要企业与员工之间协商一致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