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办理好了残疾证,那么领取补助的具体步骤通常如下:首先,您需要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前往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表、报批。完成这些步骤后,经过审批,您可以在社区定期领取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补助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开始申请之前,先向您所在地的社区或相关机构详细询问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您的申请过程顺利进行。
另外,现在部分城市的残疾人证业务已经可以实现在线办理,比如证件申请、信息变更、挂失、补发等,这可以为您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同时,政府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和生活质量,还制定了一系列残疾人保障措施,比如残疾证和残疾补贴等。因此,如果您符合条件,也可以了解并申请这些额外的保障措施。
1、本人办理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绿色《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两证缺一不可)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3)申请人已开通关爱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2、他人代办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南宁市老龄委监制核发的《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3)申请人已开通关爱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6.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8.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