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etc设备里面一直存有余额的话,此时etc设备即便长期不用,都是不会被自动注销的。
2、如果etc设备的余额为0,多久自动注销,与etc设备办理时的银行网点有关,若是etc是在建设银行办理的话,那么此时etc设备可能在四年之后会被自动注销,如果etc设备是在工商银行办理的话,此时etc设备会在一年半的时间后自动注销。
3、如果etc设备安装之后一直没有激活使用的话,这个时候etc设备往往会在45天左右被注销,并且在这种情况下,etc所绑定的银行卡也会被自动解除。
根据ETC注销条例规定,需要持卡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同时还需要带上ETC设备和ETC卡。因此,如果要进行ETC注销操作,必须携带设备和卡,同时进行身份认证,以确保ETC注销手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建议用户在进行ETC注销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带上你的行驶证,驾驶证,ETC绑定的银行卡,ETC通行卡、身份证5样东西,到相应的银行或者ETC管理部门申请注销:
1、用户须携带速通卡、该卡完整预存通行费发票原件(大于等于账户内余额)个人用户须携带开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委托书(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速通卡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2、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速通卡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客服网点办理清户手续;
3、客服网点受理注销清户31日后,通行费将退到用户指定的银行账户,退通行费余额以卡片余额及31日内产生的账户回补、补录交易之和为准,如不能读取卡片信息,则以速通公司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4、办理清户须交回速通卡,如不能交回,须先行办理挂失手续。如用户速通卡人为损坏,须先行办理更换手续。速通卡与电子标签配套使用,需注销与之相对应的电子标签,之后无法再恢复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