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退休办理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为其办理完合同解除手续,单位或参保人员完成养老待遇审批后,持相关材料至中心申请退休医疗待遇审批。
中心审核参保人员状态是否减少、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进行补缴。
录入系统,参保人员接收回执。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医疗待遇审批是即时业务,当场办结。所需材料包括《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苏州园区还推出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集成服务模式,实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手续的业务提醒、智能预审、一次办理。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短信提醒、园区企业缴费客户端或园区社保中心APP进行智能预审,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一次性办理退休手续。
不同身份报销比例如下: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