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外培训机构场所所在建筑物面积在300m2(含)以上的,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
2
校外培训机构场所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所在建筑不应与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布置1。
3
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超员办学;严禁将房屋用于其他经营活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严禁在教学楼内设置厨房和餐厅等设施设备。
4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经常性灭火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预案。
校外培训机构校舍类型填写为“非学校教学用房”。
因为校外培训机构并非正式的学校,它的场所不是经过政府审批、合法设立的教学用房,而是由企业、个人自行建设或租赁的非学校教学用房。
所以,校外培训机构的校舍类型应该填写为“非学校教学用房”。
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通常是用于验证机构的合法性和教学质量的,而不是用于补课的。补课通常是指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课程内进行的补充教学,而校外培训机构一般不具备这种资质。因此,如果需要进行补课,建议与学校相关部门或老师沟通,了解学校内的补课政策和具体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