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办理。根据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本人医院生了孩子,出院时医院会开出有关生育证明的。
1.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职工生育保险手册、医疗机构证明文件、医生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2.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申请:申请人应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3.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需要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4.获得批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准许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资格。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