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一般会按照规定计提一般风险准备。根据《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典当行可以选择在税后利润中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可以用于覆盖典当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损失,以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此外,典当行的税负较重,建议参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典当行建立坏账准备金和呆账准备金拨备制度,以全面覆盖典当业的经营风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具体准确的解答,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查阅典当行相关财务规定。
不包括。
典当行经营范围:
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2、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3、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省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4、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5、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