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7.5%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 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之和的2%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主要涵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对于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进行补助。
具体的补助比例会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伊春市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特检、特治费),累计个人账户支付金额超过6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部分,在职人员补助50%,退休人员补助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