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团关系转接:按照《党章》《团章》有关规定,党团员离开原工作或学习岗位到新的单位工作,应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按党委组织部安排进行。
团组织关系的转接。
团员交齐团费后,团组织关系转出由各院系团总支办理,个别丢失团员证的团员,应提前到校团委按规定补办。
对暂时未就业毕业生的党团关系可以不转,但必须经常保持和各院系党团组织的联系,按时缴纳党团费。
关于户口关系转接: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籍部门到公安部门按规定办理。
公安部门按国家就业计划(或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关系。
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
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褶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关系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以后零星办理手续的须持就业中心介绍信、报到证到学校户籍部门办理。
关于档案关系转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经档案管理部门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无权携带人事档案。
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均由各所在院系党总支统一归入党员本人的学籍档案(即人事档案)中,由档案室统一寄往派遣单位。
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在一个月内将档案转递出去,用人单位也可以开俱证明材料,派人到学校领取,但毕业生本人不得自己携带。
毕业生报到后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还接不到档案,可以通过学校查找。
比价合理原则是指在采购过程中,通过对不同供应商或产品的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以实现公平、公正和透明的采购过程。比价合理原则要求采购方在比价过程中,确保各个供应商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报价,从而使得最终选择的供应商和产品能够在质量、价格等方面达到合理的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比价合理原则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1.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方应确保参与比价的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避免因供应商质量参差不齐而导致比价结果不合理。
2. 明确采购需求:采购方应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需求,包括产品的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时间等,以便供应商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 制定统一的报价标准:采购方应制定统一的报价标准,确保各个供应商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报价,避免因报价标准不一致而导致比价结果失真。
4. 进行综合评估:采购方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从而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5. 公示比价结果:采购方应将比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