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各方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则直接进入快速理赔程序,即:事故车辆到维修机构维修(车主可自行选择维修机构)后,车主提交索赔单据。
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各方负同等责任的,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各自承保车辆进行赔付。
如果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则需到服务点市交警部门设置的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按各保险公司正常理赔程序处理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对方车辆的车牌号车型颜色时间、地点等信息,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车牌号码查询到车主的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调查询问目击者、收集证据等方式找到对方单位。如果对方仍然不承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是确保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下拨打急救电话。
然后,立即联系保险公司报案,提供事故相关信息,如事发地点、时间和车辆状况等。
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作为证据,并与对方交换保险信息。
警方记录事故报告和事故责任。
根据保险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保险理赔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将车辆送至指定修理厂。
随后,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评估,赔偿基于合同约定和责任判定。
最后,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完成赔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