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预约后,需携带有效证件和预约成功页面,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的办理地点。
到达后,核对预约信息,办理缴费并拍照,完成后领取取证凭证。
核验凭证、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和资料后,工作人员开展初审,如通过则进入生物特征采集环节,采集指纹、掌纹和面部信息。
完成生物特征采集后,进行数据录入,生成电子护照并复核,最后办理人员将电子护照预约领取号码告知受理人员。
当护照制作完成后,拿着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指定窗口领取即可。
填一个你想去的国家,现在要求的不严,做护照不需要邀请函,所以你写一个国家的地方就可以。做好护照后这个国家你不去也没关系呀,去你想去的国家就好。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⑴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⑷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