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不是归地方管辖,因为海关是一个垂直的领导体制。
1、海关是中央直属的部门,不隶属其它部门。
2、海关部门归海关总署管辖,海关总署隶属国务院,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不属于警察。海关部门,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都是行政机关,但分工不同,各司其责。
3、海关部门属于海关总署管理,其中的缉私部门有缉私警察.我们通常说的警察一般指的是公安,法院的警察是法警,监狱的警察是司法警察等,警察分很多类的。海关、公安、税务是三个部门,不同点很多,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有执法人员和执法机构,只不过执行的法律不同。
各地方海关是属国家管还是地方管辖,不是地方管辖。
海关系统实行集中统一垂直领导体制,现行海关法第3条规定: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事务属于中央立法事项,立法者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此外,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规章,作为执法依据的补充、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海关法律规范,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不是海关执法的依据。
各级海关依法履行职责,与所在地政府及其各职能管理部门没有从属、支配关系。各级海关按照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自主地、全权地行使海关监督管理权,不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干预
以下是我的回答,海关归类规则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方法进行规范和统一,以确保各国海关对相同货物的归类保持一致。归类规则的制定依据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该制度是由世界海关组织制定的一种国际性的海关合作制度。
海关归类规则要求对进出口货物按照其性质、用途、功能等特征进行分类,并按照一定规则将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归类过程中需要考虑货物的材料、制造方法、结构、用途、功能等多个方面因素。
海关归类规则对于保证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促进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国海关应当遵循国际公认的归类原则,确保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