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限制出入境、拘留或扣押等手段。此外,可以通过信用档案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实施失信人惩戒措施。被执行人如果拒不配合强制执行,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或民事赔偿等法律后果。因此,被执行人应该遵守法院判决或裁定,并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义务,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告申请调解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如果被拘留的人处于强制执行过程中,不能探视。但如果此时被拘留者已经被转移到拘留所或看守所的话,探视是允许的。但是,访问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可能影响探视的时间、持续时间和人数。
探视者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接受安全检查,并且不能携带任何物品进入探视室。此外,探视者需要遵守管理规定和拘留所的要求,否则探视可能会被拒绝或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