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所谓的转正,应该是用工单位可以把将自己视为本单位的员工,而不是劳务合同用工。劳务派遣工还是外聘人员,不算做用工单位的员工,还是属于劳务公司的员工。用工单位的转正,就是用工单位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今后,的社会保险,人事关系就都属于用工单位了,而之前是属于劳务公司的。
无论是劳务派遣员工还是单位内部合同工,让劳动者全部承担单位部分的社保,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因此,劳务派遣工的社保费应该由派遣单位承担,而不是由个人全部承担。
如果派遣单位要求个人全部承担社保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持派遣证到用工单位报到:员工需要持有派遣公司出具的派遣证,到用工单位报到,并向用工单位提交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填写用工单位的入职手续:员工需要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填写入职手续,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签署劳动合同等。
3. 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员工需要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包括填写相关表格、提供个人信息等。
4. 开立工资卡:员工需要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开立工资卡,并将银行卡信息提供给用工单位。
5. 完成其他相关手续: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员工还需要完成其他相关手续,如办理健康证、提供学历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