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材料。经初审,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市级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条件,提交局长办公室或局领导决定;
4、根据局长办公会或局领导决定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派遣证办理流程:
2. 领取就业派遣表;
3. 填写就业派遣表,注意填写报到证单位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
4. 上交就业派遣表,并领取报到证;
5. 办理户口迁移证。
派遣证是国家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发的。它是毕业生从国家统招获得的,用来证明自己干部身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