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备案才可以家庭共用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个人账可以用于支付以下两方面费用:
(1)可以用于支付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探索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比如:北京普惠健康保)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也是可以异地使用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要实现异地使用的前提条件就是要事先在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只有备案了才可以在异地使用医保卡的账户余额。若是没有备案的情况下,用户是无法在异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来进行购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