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本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高档为980元/人/年、低档为350元/人/年,学生儿童按照低档缴费,参照高档享受待遇。自2023年起,调整院校学生缴费机制,本市各级各类院校新入学学生按年度申报缴纳居民医保费;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城乡老年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参加居民医保。
同步调整财政补助标准,2022年低档为610元/人/年、高档为1100元/人/年;对持天津市居住证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人员,按相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根据天津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办理退休时候,累计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但应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并可继续享受职工医保等有关待遇。
不足上述年限的,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并自补足当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有关待遇。
1、首先进入天津的社保局网站,输入个人的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2、在操作界面,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享”,点击“新增绑定”;
3、最后输入子女和父母的社保电脑号和证件号,点击“提交保存”,即可使用津医保个人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