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后,回参保地是不能用的,需要去医保部门撤销异地备案后方可继续使用。
办理异地备案之后,相当于就是将你的就医所在地选择到了其他的统筹区,信息都已经在就医所在城市,所以就不能在本地使用,如果需要回到本地区就医报销,必须去医保部门撤销异地备案后才可以实现本地区的就医报销待遇。
一般是不可以的
具体要看参保地的规定,比如重庆市规定异地备案后不可在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烟台市规定异地居住人员临时返烟产生的住院费用如符合政策规定可以报销。长期在外居住人士返回参保地居住,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取消备案后,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参保地医疗费用报销,注意异地备案要满一年后才可以撤销备案。
可以。电子医保卡在异地使用,必须进行异地备案,首先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软件。进入到首页登录自己的账号,点击异地就医备案。
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已阅读。
最后填写备案信息以及联系人信息,提交备案即可,这样审核下来之后,电子医保卡就可以在异地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