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补贴标准方面,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轻度失能老人按100元/月·人;中度失能老人按150元/月·人;
重度失能老年人按2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按6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1.5倍以内)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人,按6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和已享受重残护理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康复、服务等补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到养老护理、服务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对个人发放的护理、服务补贴。
申请办理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
2、审核。各街道受理窗口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接受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归档、妥善保存;审定合格的,报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3、补贴发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月底前发放下月补贴津贴。
是指政府为失能老人提供生活和医疗等方面的资金补贴。失能老人指身体上无法独立生活,需要他人照料的老年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补贴政策有所差异,一般包括以下几种补贴形式:
1.生活补贴:政府根据老人的生活状况和经济情况提供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帮助老人支付日常生活费用。
2.医疗补贴:政府为失能老人提供医疗资金补贴或者为其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3.护理补贴:政府为无法独立生活的老人提供护理补贴,帮助其支付专业护理人员的费用。
4.住房补贴:政府为失能老人提供住房补贴,帮助其改善住房条件。
以上是的一些常见形式,实际政策因国家和地区不同可能有所不同。